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江宁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法人代表变更的批复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江宁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法人代表变更的批复
(宁水管〔2009〕461号)
江宁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江宁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法人代表的请示》(江宁水字〔2009〕159号)收悉,为保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同意江宁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法人代表由庞声凯调整为杨华,技术负责人为陈玮同志。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