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

  附件三:
  行政警示书
  苏教×字[20××]第  号

       
  本局在管理中认为你(单位)                     
                    属轻微违法行为。
  根据                           
             规定,现要求你(单位)在      前,通过                   改正违法行为。

  逾期不改,本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苏州市教育局××处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附件四:
  行政纠错书
  苏教×字[20××]第  号

       
  本局在管理中发现你(单位)                   
                        ,为防止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根据                           
              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   
      ,通过                改正违法行为。

  
  苏州市教育局××处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附件五:
  处罚案件行政指导回访记录

  回访单位(或个人)名称:             
  案件承办人:              
  回访指导内容:
  1.是否已改正了违法行为(打√)   是    否___________
  2、如未改正违法行为,应采取如下措施改正:

  征求意见内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