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成立苏州市教育局行政指导推行工作小组的决定
(苏教法规〔2009〕5号)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单位和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方式的作用,加强对推行教育行政指导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提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把教育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根据全市行政指导工作推进会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苏州市教育局行政指导推行工作小组。
组 长:鲍寅初
副组长:袁 迪、李 杰
成 员:陈 鹰、褚天生、徐 卫、顾乃肖、张 超、
陶旭东、顾 洪、浦建平、汪永康、张剑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