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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五五”普法示范学校推荐工作的通知


项目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分

总评

依法治校工作

30分

 

12、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依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5

没有制定章程的扣5分;有章程但没有按章程管理学校的扣3分

 

 

13、建立健全依法治校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依法定期清理、修订

3

制度齐全,但未及时修订扣1分;制度不齐全且清理、修订不及时扣2分

 

 

14、健全教代会制度,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

3

建立教代会制度,但未发挥其作用的扣1分;未建立教代会制度不得分

 

 

15、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增强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6

建立了校务公开制度,但公开事项不全面,坚持不经常,扣2分;未建立校务公开制度不得分

 

 

16、严格按照有关招生规定招收学生,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收费的政策规定,无违规收费和乱收费现象,规范学籍管理

6

违反学籍管理或招生规定的,每起扣 1分

 

 

17、教师依法施教,尊重学生人格,无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4

发生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事件,每起扣2分,情节严重的不得分

 

 

18、实施校内申诉制度,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依法规范申诉程序,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3

没有建立申诉机构扣2分,不依法受理或处理失当的扣 3分

 

 

工作成效10分

19、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校领导干部及师生员工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5

有违法犯罪的不得分

 

 

20、学校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初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5

有相关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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