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建设局关于部署2009年度全市建筑工程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工业区、管理区)建设局(城建局),各建设、设计、设计审查、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市场秩序,根据《
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省长令[2007年]14号)和省建设厅《关于部署2009年度全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冀建材[2009]96号)的文件要求,现就2009年度全市建筑工程材料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总揽,以“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人民群众的幸福之都”为总目标,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建材产品设计、原材料、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以及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建立建筑材料的质量追溯、责任追究体系和质量监管网络,提升建筑材料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树立和维护我市建筑材料的良好声誉,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重点和检查的内容
(一)工作重点
加大对建筑工程使用建筑材料的动态监督管理。结合唐山的实际,对问题较多的建筑材料的使用进行重点整治,包括:建筑节能产品、给排水管材管件、建筑门窗型材、砼外加剂等。
(二)检查的内容
1、检查施工现场建筑工程材料各种手续是否真实、齐全、合法、有效,重点是《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使用备案证》、《唐山市进市(唐)登记证》的落实情况;
2、检查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落实情况;
3、检查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单位新型建筑节能工程材料的情况;
4、检查各建设责任主体对列入国家、省明令限制、淘汰产品目录的建筑工程材料的执行情况;
5、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建筑材料选择1-5类(聚苯乙烯泡沫板、挤塑板、玻璃纤维网各部、粘结干粉、给排水管材管件、建筑门窗型材、砼外加剂等)产品随机抽取样品,进行登记、封存后委托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自发文之日起至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