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安政办[2009]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局 二○○九年三月一日)
近年来,受区划调整、城市框架拉大、新建住宅小区增多等因素影响,我市中小学招生的学区和生源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正常入学,各级政府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了许多积极的举措,科学整合教育资源,合理调整学区布局,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随着我市普通高中建设步伐的加大,区划调整后新划归市区的原安阳县的19所初中学校毕业生已于2006年全部纳入市区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义务教育实行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市辖各区负责本行政区内小学和区属初中的招生工作,要确保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凡区与区因地域关系交叉产生的学区问题,由适龄学生户籍所在地政府解决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各区政府和教育部门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对辖区内学校和学区进行合理分配和布局,确保本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顺利入学。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要积极新建配套服务的学校。文峰区三官庙小学隶属于文峰区,但学校地处北关区,因此,该学校原则上仍维持原学区不变。
二、区划调整后新划入市区的初中学校的毕业生统一纳入市区高中的招生范围,与原市区初中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招生工作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指导思想,积极开展工作,做好政策解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为确保各区政府和教育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实现行政区划调整后中小学招生工作平稳进行,此意见于2010年秋季招生时开始执行,《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后中小学招生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03〕7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