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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从6月初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省局制定并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活动方案》,全面启动这项活动。各市(地、垦区)局要按照省局要求,结合本部门几年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实际,制定本系统“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或推进意见,明确目标任务、方式方法、时间进度、保障措施等。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然后在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进行活动动员,针对不同层次和岗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至8月30日)。要根据省纪委提出的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局“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方案要求,从本系统实际出发,把“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与“技术执法廉政年”活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活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与省局廉政文化进机关试点活动、总局作风纪律教育月活动以及“检测机构整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与省局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服务保障和促进作用。
  (三)分析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局要对所属系统开展“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认真查找“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取得了实效,在活动中采取了哪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哪些好经验,好做法,“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和长效机制是否建立起来,在活动中发现了哪些问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和体制机制漏洞。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四)整改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级各单位要针对分析总结阶段查找出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避免同类问题的发生,对在开展活动中,组织不力,不作为,或走形式、走过场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检查考核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省局将在年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中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各市(地、垦区)局要在6月1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省局监察室,方案要有详细计划和推进措施,年底前将开展“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情况上报省局。
  五、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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