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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全系统三年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省局决定在全省质监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现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方案

  2010年5月24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方案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为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筑牢全系统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省局决定在全省质监系统党员干部中继续深入开展“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以及全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反腐倡廉形势发展变化,更加科学、更加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发扬省局多年来在反腐倡廉教育中取得的成果和宝贵经验,不断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地位,建立健全各项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发现和解决反腐倡廉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三、主要内容
  结合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科学划分层次,重点开展六项教育。
  (一)在领导班子中开展“廉洁从政、执政为民”教育。以各单位领导班子为重点,围绕“廉洁从政、执政为民”这个主题,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引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关、地位观、利益观,夯实勤政廉政的思想基础。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把廉政教育纳入到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之中。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在班子中加强廉政知识培训,加强纪律教育,促进廉洁自律。要根据领导班子成员手中的权力大、廉政风险指数高的实际,加强示范教育,强化警示教育,特别要利用典型案件,开展廉文荐读、“每月一案”活动,使领导干部认清为人之本、为官之责、贪腐之害,算清腐败“三笔账”,加强心理疏导。深入开展为政清廉的优良传统教育,运用优秀的历史文化和历史治国理政的廉政典故、民本思想,采取廉政讲坛、廉政报告会等形式,引导领导干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追求健康的精神生活,抵御消极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
  (二)在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中开展“明确岗位职责、依法行使职权”教育。针对重点岗位领导干部肩负的责任大、滥用职权的危害大的实际,通过深入开展“我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履行职责做什么,用好职权注意什么”等岗位职责讨论活动,特别是开展本部门典型案例剖析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认清自己的岗位职责、手中权力面临的风险、滥用权力的危害,增强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要注意总结和树立勤廉兼优的典型,开展向廉洁从政标兵学习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结合“执法规范年”活动,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以各级各单位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许可权等岗位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依法行政,防止以权谋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个人化和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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