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09]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二日
安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71号)有关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安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胜涛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俊英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献州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监局、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国土局、文化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消防支队、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农机局、广电局、供销社、烟草专卖局、气象局、供电公司、 火车站等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