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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09)

  三、加强督查,创新机制
  市政府办公室将在今年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办理途径,大胆尝试媒体跟踪、热点聚焦、电视访谈、专题报道等形式,增强承办工作的透明度。要进一步畅通代表、委员实施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渠道,扩大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度,增强办理实效。同时,在以下办理制度上力求创新,狠抓落实:
  (一)开门办案制。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中,要拓宽思路,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承办工作的新方式,认真做好“开门办案”工作。对于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可采取现场办案的办法,由有关领导同志现场协调解决;对于一些难点问题,可采取会商办案等办法,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的工作部门参与办理工作;对于代表、委员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可采取会议形式集中办理,以提高办理工作效率,推进问题的解决落实。
  (二)联络员制。各承办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定期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进行联络,及时沟通,报告所承办建议提案的进展情况。
  (三)三级负责制。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办理工作责任制。将每一件建议、提案都具体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主办单位要按逐月向代表、委员和市政府督查室报告办理进展情况,直至最终办结。
  (四)主要领导督办制。对重点建议、提案作为重中之重,逐件进行分解,主管市长牵头进行办理。对历年未办结的人大议案和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由市长领衔进行督办。
  (五)台帐消号制。对所有建议、提案建立台帐,对办结的建议、提案及时进行消号,实时掌握办理进度。
  (六)跟踪督查制。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督办机制,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办理工作按期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将在适当时间会同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部门对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了解情况,推动办理工作。
  (七)定期通报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与承办单位联系,掌握办复进度;通过走访代表、委员,了解落实情况;配合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工委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提出表扬,对无故延误期限或办理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严格程序,限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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