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环境建设。制定新余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年度定期发布制度,积极研究和制定在科技、经济、贸易、教育等领域鼓励发明创造、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
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市级知识产权执法队伍,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积极受理专利纠纷,提高办案质量,严厉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案,打击侵犯商标、版权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开展多种形式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加大跨地区执法协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
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大我市知识产权、工商、文新、质监等部门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力度,密切与法院、检察院和海关的信息沟通,并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4.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切实做好生产、科研、商品流通、技术贸易、作品创作和传播等重要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及大型展会、技术交易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监督和执法工作。
5.探索行业协会开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维权工作,支持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维权性组织依法开展维权活动。
6.加强对外经贸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重点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海关登记备案工作。
㈣进一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1.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积极开展企业专利试点示范工作,加大培育国家、省、市专利(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力度,不断增强试点企业的普及效应和示范企业的辐射效应。鼓励各示范、试点企业参与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订。
2.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优先支持发明专利产业化,以发明专利带动产业发展。对具有自主专利权、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导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能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利产品,安排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3.推进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通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组织企事业单位决策层学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了解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提高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识和能力。
4.鼓励中小企业申请发明专利。认真落实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发挥该政策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广大中小企业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
5.完善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做好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状况调查和分析,帮助企业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
㈤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1.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舆论环境。将知识产权宣传作为科普活动的重要内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日期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知识。组织发明创新大赛、创业计划大赛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积极创业的社会氛围。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参加不同层面的知识产权培训班、论坛、讲座,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运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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