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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无锡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开展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根据省级有关部门下达要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按照“1+X”(即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结合其他多种形式利用)的模式,突出重点,通过示范县(区)建设,努力拓宽秸秆能源化、资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工业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途径,确保完成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省级示范县(区)建设任务。以夏收、夏种与秋收、秋种时节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以机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铁路两侧、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无锡市周边30公里范围内,长江沿岸为重点区域,继续深入开展秸杆禁烧工作。各有关市(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指导,进行现场巡查,开展预测预报,及时报送信息。
  2.继续开展建筑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整治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道路施工及其物料、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建筑施工工地按规范封闭施工,制定控制扬尘污染措施,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设置防治扬尘污染设施,定期清理场地。运输车辆密封加盖,按核定运输线路、时间、地点通行、倾倒和排放,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运输类)》发放,建立和完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长效管理制度,适时出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细则》。
  3.工业企业废气治理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开展对热电、钢铁、化工、电子、医药等行业工业企业废气治理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检查企业环保审批情况,废气设施运行情况,废气监测管理情况,废气达标排放情况,应急管理预案制定及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查处不按环保审批要求建设废气处理设施、设施擅自停运、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狠抓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保障水环境质量。
  1.开展太湖重点区域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 “两个确保,一个下降,一个改善”的目标,一手抓应急防控,一手抓长效治理,落实“全面查、重点查、反复查”的工作要求,每月定期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对重点污染源、重点区域(太湖西岸主要入湖河道及望虞河西岸)、重要时段开展重点突击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太湖主要入湖河道周边企业的监管力度,排查企业监管及污染排放情况,建立“一河一图”档案。
  2.开展黑臭河道整治工作。梳理辖区内河道情况,排查常年和季节性发生黑臭的河道,分析黑臭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提出整治工作实施工程,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进度,积极开展有利于改善河道水质、消除黑臭的控源截污、清淤活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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