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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无锡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完成全市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放情况的更新调查,摸清我市所有的排放企业及排放总量和方式;根据更新调查的结果,确定全市重金属重点防控企业名单,适时向社会公布,积极组织申报2010年我市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治理工程项目分为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环境修复示范项目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等三类。督促各重金属排放企业于今年底前建立特征污染物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向环保部门和社会公布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对各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重金属的排放情况、危废处置情况等。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污染严重和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于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重点防控企业每两年开展一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地区受污染的土壤、场地、水体和底泥开展监测和污染评估工作,并因地制宜地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
  2.集中开展化工生产企业的专项整治。通过整治、整合,进一步压缩我市化工企业数量,提升我市化工产业发展水平。一是2010年再关停化工生产企业98家,重点是关停太湖一、二级保护区内装备、技术、工艺、水平落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不能达标和有效保障的化工生产企业;二是加速淘汰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中明确要求淘汰的工艺、产品及装备;三是鼓励化工园区内企业全面提升技术、装备、工艺水平,积极支持化工行业主动向低碳经济转型;四是化工行业节能减排水平达到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太湖流域相关排放要求,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按国家规定有效管理;五是促进企业向化工园区集聚和提升发展,三个中心城区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完成关停或搬迁。
  3.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污染整治。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建成3年后处理负荷仍达不到设计能力75%、不能正常达标排放、污泥处置不规范的污水处理厂限期整改。加强对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重点排水户和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接管企业超标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违法行为,保证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稳定。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管,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擅自停用、数据作假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杜绝随意丢放或直接排放。
  4.开展热电行业的专项整治。以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对热电行业脱硫除尘设施排查,重点检查热电行业脱硫、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对未完成脱硫改造的,要限期治理。严厉打击故意不正常运行脱硫设施,旁路偷排、烟气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三)大力开展环沪护城河专项行动,确保世博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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