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无锡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18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市环保局《无锡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无锡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环保局 2010年6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全市之力开展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的决定》(锡委发〔2007〕50号)、《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社会动员全民动手开展环保优先“八大行动”的决定》(锡委发〔2007〕51号)、《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无锡太湖保护区的决定》(锡委发〔2008〕31号),根据国家和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现制定无锡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以促进污染减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确保环境质量安全为目标,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认真贯彻“铁腕治污、科学治太”方针,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狠抓饮用水源地环境规范化整治,保障水源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部门联动和重大事项会商工作机制,严格控制影响饮用水源地安全的各类项目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各类审批手续齐全,一源一档,制定保护区生态保障方案。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的日常巡查、日监测、日报、月报制度。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隐患排查。构建应急联动网络,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预测系统和监测信息公布制度。持续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排查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环境污染隐患,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二)狠抓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保障群众环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