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省卫生厅、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5)研究拟定公立医院编制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数量。(省编办、卫生厅、财政厅负责)
(6)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省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7)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省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
2.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监管局负责)
(2)指导试点地区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省物价监管局、卫生厅负责)
3.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
(1)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三级医院全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省卫生厅负责)
(2)执行国家拟定的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制定操作细则,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省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3)修订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省财政厅、卫生厅负责)
(4)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制定100种常见疾病临床路径,继续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省卫生厅负责)
(5)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根据国家总体安排,我省2010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为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进度、保质量完成,省医改办将与各地医改领导小组签订责任状,各市地也要与基层实施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医改的组织实施机制,切实加强协调、指导和沟通,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重大医改问题的调查研究,深入实际,了解实情,及时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