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09]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当前,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问题突出,不仅为实施财务造假、偷税骗税、贪污贿赂、洗钱诈骗、侵吞国家资财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和违反财经纪律,而且发票领域中的违法犯罪活动还往往与制售假文凭、假证照等其他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交织在一起,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对维护财税法纪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安阳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和对象,依法开展打击印制、兜售、虚开假发票和偷税、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顺利进行。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小组要对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严格督查督办。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发票违法犯罪的新手段、新动向,研究提出打击和防范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和意见,进一步完善发票的管理监督机制,为维护全市经济发展秩序、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安阳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严厉打击和整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发票使用秩序,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发〔2009〕1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对印制、兜售、虚开、购买、使用假发票以及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信息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治理,建立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发票违法犯罪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得到阻截,兜售假发票的高发区域得到整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得到制止,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