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优秀公文和公文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安政办[2009]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总结近年来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工作经验,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办理的一系列规定、办法和要求,提高公文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公文运转程序,调动广大公文办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按照我市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对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的优秀公文、公文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公文评选办法
(一)参加优秀公文评选的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省直单位、各大型企业。
(二)报送公文的种类
1参加优秀公文评选的单位报送2008年度上行、下行公文各1份。
2报送文件页数不少于4页。
(三)评委的组成
拟抽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组成评选小组,对优秀公文进行评选。
(四)评选标准
参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市政府有关文件,制定优秀公文评选计分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
二、公文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参加公文评选的部门和单位。
(二)评选条件
1公文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条件。
①能够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省、市政府关于公文办理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办公室公文办理人员整体素质高。
②公文办理工作制度健全,公文运转程序规范和公文办理效率高,未出现持文运转和退文现象,保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比较完善。
③单位领导重视公文办理工作,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办理工作。
④ 2008年度本单位公文办理工作成效显著,制发的公文质量高,全年未出现差错和失误。
⑤办公室自动化建设成效显著。
2公文办理工作先进个人条件。
①政治坚定,思想进步,工作勤奋,行为廉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②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够独立起草、审核和办理公文,近年来公文办理无差错,胜任办公室公文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