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2008年度市级生态文明村的通报
(安政办[2009]156号)
生态文明村创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省、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命名林州市姚村镇史家河村等15个村为“市级生态文明村”。
希望被命名的村庄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人居、弘扬生态文化等方面,进一步巩固成果,开拓创新,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市级生态文明村名单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安阳市2008年度市级生态文明村名单
1林州市姚村镇史家河村
2林州市合涧镇东山底村
3安阳县柏庄镇柏庄村
4安阳县洪河屯乡黄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