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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开展自查自纠,强化企业自律。要进一步强化定点屠宰企业作为肉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定点屠宰企业、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餐饮服务等单位认真学习有关食品卫生、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标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强化企业的责任、质量和安全意识,使《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切实保证肉食品安全。
  3扎实开展整治,查处违法行为。要切实做好城乡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严密监控节日市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对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超市、商场、餐饮服务单位或摊点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捣毁黑窝点,保证肉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个环节的监管部门要将追查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通报市肉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肉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及时沟通信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牵头查处重大肉食品安全事故。市肉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市)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督导并将督导结果通报全市。
  5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有关加强肉食品安全工作的典型,正确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提高我市的肉食品安全信誉;大力普及肉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肉食品安全、人人参与肉食品安全、人人保障肉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各县(市、区)要选择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肉食品典型案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
  6严格信息管理,认真总结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肉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有关整治信息。对在整治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和大案要案,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加强肉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要认真分析肉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加强肉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加强肉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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