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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同意溧水县二干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动用预备费的批复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同意溧水县二干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动用预备费的批复
(宁水基〔2009〕440号、宁财农〔2009〕754号)


溧水县水务局、财政局:

  你局《关于溧水县二干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动用预备费的申请》(溧水务[2009]85号、溧财农[2009]138号)收悉。溧水县二干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以宁水基[2007]314号、宁财农[2007]671号文批复,工程总投资1908.62万元,其中预备费90.7万元。该工程已于2008年6月完成,工程运行正常,提高了二干河的防洪能力。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同意茆公渡泵站基础增加木桩处理,新淮东泵站增加管理房一间,六丫圩涵洞地基处理由深搅桩改为树根桩,增加工程经费13.35万元;三座泵站水泵、电机均由皮带传动改为直接传动,设备实际采购价高于概算,增加工程经费21.38万元;五铰格网、灌柱桩实际完成投资超过概算,增加工程经费53.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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