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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引导广大居民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棚户区改造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营造文明拆迁、和谐改造的舆论氛围。

  附件
安阳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组成部门职责分工

  1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综合协调、督导、项目审核报批,联系省棚改机构,起草相关政策,组织棚改办工作会议、招商等工作。
  2各区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督促指导工矿企业居民棚户区改造;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3市住建局: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外围市政公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检查;审查拆迁安置方案,解释拆迁政策,督导拆迁进度;组织项目的综合验收,监督安置住宅小区建设;负责棚户区改造摸底调查的汇总统计。
  4市发改委:负责棚户区改造和安置住宅建设项目审批立项工作。
  5市规划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批拟改造片区和安置房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依法出具规划条件书。
  6市国土局:组织棚户区改造开发及安置房用地的招标、挂牌、拍卖及审批工作;负责用地计划的报批,用地性质调整。
  7市财政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资金,争取国家、省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资金。
  8市国资委、工信局:负责国有工矿企业棚户区的摸底调查、汇总,做好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
  9市法制办:负责审核棚户区相关改造政策。
  10市民政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核查认定等工作;配合市住建局制定实施实物分配租廉住房保障方案。
  11市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12市监察局: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行政监察意见,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和督导。
  13市信访局: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信访评估工作,配合各区政府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14市地税局:负责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落实。
  15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16市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制止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建设工作。
  1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比例,为棚户区改造中符合条件的贷款人优先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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