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高淳县大新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09〕430号、宁财农〔2009〕752号)
高淳县水务局、财政局:
你县上报的大新塘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业经省水利厅(苏水管〔2009〕191号)文件批复,经研究,现转批复如下:
一、大新塘水库位于你县桠溪镇新塘村境内,建于1951年。水库集水面积2.80平方公里,加固后总库容35.41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经多年运行和计算复核,目前存在主要问题是:大坝不封闭,坝顶高程不满足防洪要求,迎水坡块石护砌损坏严重,背水坡局部渗水、无排水设施;南涵漏水、为险涵,北涵无消能设施;溢洪道侧墙损坏,消能设施损坏;缺乏必要的管理设施等。经大坝安全鉴定,大新塘水库被评定为三类坝。为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效益,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所报初步设计。按平原水库标准进行设计,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Ⅴ等,坝体、涵洞、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本次除险加固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坝端封闭、坝体加固及防渗处理,迎水坡护坡改建,背水坡整坡及增设排水设施;南涵拆建,北涵维修加固;溢洪道扩建;增建自流涵洞;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
三、核定大新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投资129万元。其中省级补助65万元,市级补助39万元,你县配套25万元。投资计划另行下达。
四、请你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按照审查意见的要求,抓紧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招投标和施工图设计。招投标文件由你局负责审核和备案,施工图设计由你局组织审查。地方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尽快组织实施。要加强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时上报工程进度,确保2009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高淳县大新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二○○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