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六合区海平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09〕427号、宁财农〔2009〕749号)
六合区水利局、财政局:
你区上报的海平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业经省水利厅(苏水管〔2009〕183号)文件批复,经研究,现转批复如下:
一、海平庄水库位于你区八百桥镇周徐村境内,建于1972年。水库集水面积2.38平方公里,加固后总库容228.59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1)型水库。经多年运行和计算复核,目前存在主要问题是:迎水坡护砌损坏,背水坡部分坝段坝脚渗水、无排水设施、坝脚临塘;涵洞出口损坏;溢洪闸控制段损坏、启闭设施老化;缺乏必要的管理设施等。经大坝安全鉴定,海平庄水库被评定为二类坝。为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效益,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所报初步设计。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Ⅳ等,坝体、涵洞、溢洪闸等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本次除险加固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加固及防渗处理,迎水坡护坡加固,背水坡整坡及增设排水设施;涵洞加固;溢洪闸控制段拆建;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
三、核定海平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投资241万元。投资计划另行下达。
四、请你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按照审查意见的要求,抓紧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招投标和施工图设计。招投标文件由你局负责审核和备案,施工图设计由你局组织审查。地方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尽快组织实施。要加强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时上报工程进度,确保2009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六合区海平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二○○九年九月九日
附件:
六合区海平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受省水利厅委托,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对《南京市六合区海平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设”)进行审查。2009年4月9日公司派人查勘了现场,并于4月10日同南京市水利局、六合区水利局及报告编制单位进行会商,编制单位补报了初步设计补充说明(2009年4月),据此提出审查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