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输水涵洞
基本同意东涵及虹吸涵拆除,并按标准恢复坝体。
基本同意西涵原址拆除重建,新建涵洞洞身采用C25钢筋砼箱型结构,断面0.8×1.0米,底板面高程74.22米,洞身长应由设计的38.5米向背水面接长至50.5米;进口段浆砌石护砌长6.55米,出口段砼护砌长8.0米;钢筋砼竖井上设启闭机房10平方米,内设铸铁闸门(适用于7米以上水头差),配50KN手动螺杆启闭机。经现场检查发现出口灌溉渠道漏水严重,应将渠道拆除重建,新建渠道采用钢筋砼结构。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洞身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要求,并根据现场条件进一步优化涵洞的进出口及灌溉渠道设计。
基本同意在大坝东侧新建虹吸涵一座,洞身采用直径0.25米的压力管,洞身底高程80.59米。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设计。
(三)、溢洪道
基本同意拆除溢洪闸控制段改建为无闸控制宽顶堰结构,新建C25钢筋砼控制段顺水流向长5.60米,共2孔,总净宽10.0米,堰顶高程78.50米;控制段上设交通桥,宽5.0米,桥面高程82.0米,设栏杆;上游进口段及下游连接段长均为2.5米,M10浆砌石底板、侧墙,后接现有泄槽;泄槽末端增设消力池,池长调整为15.0米,C25钢筋砼底板、M10浆砌石侧墙;消力池段后设长10.0米的海漫,M10浆砌石底板、侧墙;对泄槽段进行维修加固(缺损补缺和重新勾缝出新)。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消力池规模。
六、工程管理
1、除险加固后,应重新制定水库的控制运用办法,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
2、同意该库作为江宁区的示范库进行建设,基本同意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主要包括:新建260平方米管理房,增设配套水尺、量雨器等管理观测设施,增设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和大坝管理范围界桩及隔离设施;新建坝顶防汛道路、长440米、宽4.0米、两侧设路牙,新建进库道路、长460米、宽3.5米,均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面层为0.05米厚的中砾式沥青砼路面,下设厚0.20米的二灰碎石层和厚0.20米的石灰稳定土层。
3、护坝地为背水坡坝脚16米范围内,同意进行整平,整平后地面高程不低于66米。
七、工程施工
1、原则同意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期应安排在非汛期,主体工程施工期5个月。
八、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1、工程的实施,使水库的整体环境得到改善,坝坡防护,避免了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