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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转发省水利厅关于高淳县水阳江(运粮河)水利血防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转发省水利厅关于高淳县水阳江(运粮河)水利血防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通知
(宁水管〔2009〕405号、宁财农〔2009〕687号)


高淳县水务局、财政局:

  你县水阳江(运粮河)水利血防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业经省水利厅苏水建[2009]39号文件批复。现将该文转发给你局。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促该工程项目法人立即开始运作,全面负责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建设管理和资金落实等工作。

  二、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工程在2009年9月份全面开工,2010年汛前完工。工程实施前,要认真组织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确保工程及时开工。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工程完工后,及时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报省、市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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