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雨花台区板桥河板桥新城段综合整治工程部分项目调整的批复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雨花台区板桥河板桥新城段综合整治工程部分项目调整的批复
(宁水规〔2009〕391号)


雨花台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板桥河板桥新城段综合整治工程需部分调整工程项目的报告》(雨水[2009]39号)收悉。雨花台区板桥河板桥新城段综合整治工程我局已以宁水规[2009]63号文批复立项,工程整治范围为绿洲东路桥~K13+535共450米河道,是板桥河板桥新城段综合整治的一期工程。因涉及南京板桥砖瓦四厂等大量拆迁,并考虑与板桥新城的总体规划相一致,经研究,同意本次工程暂不实施华兴桥~绿洲东路桥段(左岸堤防30米、右岸70米),列入二期工程实施,其工程经费调整至绿洲东路桥~K13+535段绿化建设。具体设计变更由你局审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