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对龙蟠中路500号库房改造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复
(宁水管〔2009〕385号)
南京市防汛机动抢险队:
你队《关于龙蟠中路500号库房改造工程的开工报告》(宁水抢字[2009]35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龙蟠中路500号库房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已经完成,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监理单位为南京江宏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宜兴建工建筑有限公司。该项工程已按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完成了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工程资金已落实(宁水管[2009]306号、宁财农[2009]528号)具备开工条件,现同意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