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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参加省水利厅第三届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参加省水利厅第三届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的通知
(宁水政〔2009〕372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执法能力,全面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省水利厅将于第三季度组织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经研究,我市将组织水政监察人员集中组织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组织各大队水政业务骨干计30人参赛(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二、竞赛内容及时间

  1、法律法规、水政监察制度、“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知识普考(10月份);

  2、撰写水行政执法研讨文章(10月底前);

  3、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取证技能(摄影、制作勘验笔录、绘制勘验图)(10月份);

  4、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模拟作业(11月份);

  5、计算机操作及制作水行政执法文书(11月份);

  6、水行政执法综合知识及技能现场决赛(12月份)。

  三、方法步骤

  详见《第三届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和《第三届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实施细则》。

  四、要求

  1、统一思想。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已组织过两届,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水政执法队伍的总体素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的参赛工作,克服工学矛盾,切实安排业务骨干参赛。

  2、抓住重点。第一项内容的理论知识涉及面广,各个大队要安排专门时间系统地组织学习。各大队在9月底前完成1篇研讨文章的撰写并上报支队,市支队评选两篇上报省考核组(所有文章将在支队“执法管理”网页公布)。

  3、形成拳头。第三、四、五、六项内容的竞赛,以大队为单位组队参赛。市长江河道管理处水政大队及有条件的大队要积极组队参赛(报名时间9月5日前),有重点地做好准备,市支队9月下旬组织验收,最后确定参赛大队。

  4、激励争先。对代表我市参加理论考试竞赛的前10名,市支队在排名通报的基础上,年终考核时按获奖名次×0.1分给所在大队加分;获选文章每篇增加0.2分;进入复赛的大队增加1分,进入决赛的大队增加3分,并在明年的水政会议上作专项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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