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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省级度汛应急工程经费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省级度汛应急工程经费的通知
(宁水管〔2009〕348号、宁财农〔2009〕593号)


高淳县、溧水县水务局,市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处:

  根据省防指、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省级度汛应急工程经费的通知》(苏财农[2009]121号)精神,现下达2009年省级度汛应急工程经费20万元(详见附件),列入2009年“2130314防汛”预算支出科目。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各县、单位接文后,根据省下达的项目及补助资金,按照防汛经费使用管理相关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尽快批复各项目单位组织实施,并报市局备案。工程实施过程中,请于每月25日前将工程进度报市水利局工管处。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擅自调整工程项目。市水利局、财政局将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组织专项检查。

  三、项目完工后,各县、单位要及时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重点项目省、市将派员参加。同时要及时做好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并于2009年11月底前书面上报市水利局、市财政局。

  附件:2009年省级度汛应急经费分配明细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2009年省级度汛应急经费分配明细表

序号区县、单位工程项目名称补助经费(万元)备注
1市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处秦淮河碧水湾段应急治理20 
2高淳县石臼湖永乐圩至团结圩农场段堤顶防汛道路维修30由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直接拨付
3溧水县孙家庄水库老涵段大坝渗漏应急处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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