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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省级防灾减灾(防汛岁修)项目经费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省级防灾减灾(防汛岁修)项目经费的通知
(宁水管〔2009〕305号 宁财农〔2009〕527号)


各相关区县水利局、财政局,鼓楼区建设局、财政局:

  根据省防汛防旱指挥部、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省级重大动物防疫和防灾减灾(防汛岁修)项目经费的通知》(苏财农[2009]9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09年省级防灾减灾(防汛岁修)项目经费150万元,请列入2009年“2130314防汛”预算支出科目。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请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防汛防旱等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苏水管[2007]39号)和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及防汛抗旱等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宁水管[2007]316号)文件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其中“鼓楼区防汛仓库修建”项目经费在20万元以上,项目方案须报市水利局审批;同时,抓紧组织实施,并严格项目责任制,明确项目责任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确保防汛安全。

  二、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政报账制等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擅自调整工程项目。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将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组织专项检查。

  三、加强进度管理,确保按时完工。各单位须于每月15日前上报工程进度。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同时做好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并于2009年年底书面报市水利局、市财政局。

  附件:2009年省级防灾减灾(防汛岁修)项目经费分配表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2009年省级防灾减灾(防汛岁修)项目经费分配表

序号区县工程项目名称补助经费(万元)备注
1栖霞区长江栖霞区大年港上游段堤防应急维修加固20 
2鼓楼区鼓楼区防汛仓库修建30 
3浦口区浦口区滁河陈桥河口段堤防水毁段加固修复20 
4六合区六合区滁河龙袍林牧段堤防护坡修复15 
5江宁区江宁区禄口曹村圩埂消险加固15 
6江宁区盛江窑山圩排涝泵站维修15 
7江宁区新铜俞糟冲排灌站建设10 
8江宁区秦淮河东山邵圣段堤防应急修复10 
9江宁区秦淮河方庙基段堤防应急修复15 
合  计150 
 高淳县防办水阳江大花滩圩王家湾、横河沿段堤防增建护砌20 
 淳溪肇倩圩除险加固20 
 茅东闸引河下游塌方段整治工程20 
 固城湖永胜圩段堤防防汛道路应急修复20 
 溧水县防办石臼湖花溪圩段堤防应急加固和堤后填塘固基25 
合  计105 
合  计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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