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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省骨干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③上级执法监察查处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制定防范措施。
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发现重大隐患未实施停产整顿,未按“五定”原则整改到位,每矿(次)扣1-2分;对重大隐患应查未查及被上级查出的各类重大隐患,每项次扣0.5分10
领导干部
  值班带班
①骨干煤炭企业领导值班和下井制度落实到位;
  ②矿级领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井下跟班、带班工作。
未建立各级领导下井跟班、带班制度,或领导干部未按规定下井值班、带班,每矿(次)扣0.5分5
依法生产①依法组织生产和技改施工;
  ②严格井下劳动用工管理;
  ③杜绝三超作业。
向所辖矿井下达超核定生产能力生产计划;基建和整合矿井违法技改或偷生产,存在越层越界等非法、违法行为;不认真执行上级停产指令,违法、冒险组织生产;煤矿工程存在层层转包,或有挂靠民工队,以包代管情况,每矿(次)扣0.5-1分5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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