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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科技工作的意见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科技工作的意见
(宁水科〔2009〕261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水利科技工作会议和全市水利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水利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全市水利科技水平,以水利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全市水利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技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全市水利发展主题,努力实践“三水”统筹的现代治水理念,充分调动水利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促进水利科技发展、促进科技交流、促进水科学技术的普及,努力提升全市水利科技水平,为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为南京水利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市水利科技工作总目标是:突出重点,推进创新,强化管理,提升水平。具体做到:坚持应用第一,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相结合,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开展以防洪减灾、河湖整治、水资源保护、农田水利建设、行政执法等为重点的创新研究。

  三、主要工作
  一是着力做好科研立项工作。科研立项工作是一项前置性非常强的工作,它既是自主创新项目得以实施的基础性工作,又是对当前工作前瞻性的思考,因此,各区县、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在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选准项目,并采取内引外联的办法,积极与驻宁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申报工作,提高申报和科研的质量;

  二是努力推进自主创新研究。充分发挥全市水利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努力调动水利科技人员投入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根据工作特点和需求,本着实用、有效的原则,开展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开发;

  三是积极引进推广科技项目。根据国家、省、市发布的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目录,有针对性地开展引进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成果,提高全市水利现代化水平;与此同时,对全市水利系统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进一步推广与应用;

  四是组织科技成果奖的申报。根据国家、省、市政府科技奖和行业科技奖的评奖要求,积极组织具备条件的科研成果参与各级科技组织的各种奖项评选活动,使全市水利系统各项科研成果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技术推广与应用,对获得成果奖的项目组和研究人员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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