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组建南京市水阳江(运粮河)水利血防工程建设处的批复
(宁水基〔2009〕242号)
高淳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组建南京市水阳江(运粮河)水利血防工程建设处的请示》(高水务〔2009〕8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南京市水阳江(运粮河)水利血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江苏省水利厅批复(苏水计〔2009〕56号)。根据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由你局成立“南京市水阳江(运粮河)水利血防工程建设处”,作为该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行使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工程建设管理。法定代表人为夏孝忠。
二、同意由夏孝忠任建设处主任,赵启林任技术负责人,倪香凤任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