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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全市自然灾害季度评估分析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全市自然灾害季度评估分析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
(宁水管〔2009〕211号)


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农林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4月27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季度评估分析工作会议”。会议议定由市水利局牵头开展全市自然灾害评估分析工作,要求全市自然灾害评估分析报告按季度上报。

  请你局于5月22日前将一季度有关评估资料报市水利局,要求文字简练,力求数据准确,没有突发事件的,报一般情况。以后评估分析报告在季度结束后两周内报送。

  报送内容:(1)总体情况;(2)主要特点;(3)趋势分析;(4)主要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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