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对江宁区2009年度险工险段除险加固工程招投标事宜的批复
(宁水管〔2009〕166号)
江宁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2009年度险工险段除险加固工程招投标事宜的请示》(江宁水字[2009]6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对2009年度江宁区险工险段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宁水管[2009]97号,宁财农[2009]134号),你局窑山涵拆建工程、水门桥涵拆建工程、上穆老圩涵拆建工程、林涵拆建工程、东流、锁石连环闸维修加固工程等五项险工险段除险加固工程被列为2009年度汛前应急防汛消险工程。根据《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第三章第
十二条,“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项目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不进行招标”的规定,同意你区窑山涵拆建等五项险工险段除险加固工程执行上述招投标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