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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调整高淳县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组成人员的批复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调整高淳县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组成人员的批复
(宁水基〔2009〕148号)


高淳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调整高淳县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高淳县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于2004年4月26日经南京市水利局宁水农〔2004〕103号文件批准成立,工程建设处主任为袁定炜。现因工作变动,同意你局将工程建设处主任调整为王金兰同志。

  二、同意你局对该建设处其他人员的调整。同意吴七斤、罗晓欧、王六生、吕红兵、邢旺头为工程科成员,孔旺财、邹炳海、司马寅、史仲保、陈华德为综合科成员,王小凤、濮爱英、汤红华为财务科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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