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制定《南京市水利局立法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明确职责,规范操作程序;修订出台重大事项决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
(七)强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监督。重点围绕饮用水源地保护、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贯彻执行等内容,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检查保护区标志设立、水工程保护及管理、水土保持执法推进情况。
三、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八)开展水法规宣传工作。按照部、省宣传主题,结合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市水利重点工作,抓好3.22“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宣传纪念活动;做好《
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出台后的宣传与解读工作;重点抓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水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组织水政监察队伍送法下乡、下基层活动,提高基层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为工程管理及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九)强化水法规知识培训工作。组织《
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专题培训;举办1~2期水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及执法文书应用培训;开展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继续抓好机关干部的5+X公务员能力培训和行政能力提升培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十)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继续按“十化”、“五有”标准推进全市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力争年内所有大、中队达标;及时修订执法文书,出台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式文书制作模式化框架及主要内容,加快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研究和推广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档案管理。
(十一)创新执法手段,推进综合执法。继续重点做好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坚决纠正和查处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长效管理;整合力量,将执法与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和实践执法巡查与工程养护巡查一体化,努力实现执法与管理的无缝对接,提高执法管理效能;加快执法关口前移,抓紧板桥、六合执法基地建设,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实施高效快捷监管;抓好水政信息系统(含采砂管理信息化)建设试点,力争初步实现巡查、管理、数据统计等网上运行,提高水政工作的时效性;制定符合市级执法特点的应急行动预案,提高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大巡查和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落实联合执法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