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转发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宁水政〔2009〕96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苏水政[2009]10号)转发给你们。经研究,我局也制定了市水利局3.22世界水日宣传纪念活动方案,请各地按照省水利厅有关要求及我局活动纪念方案安排,紧紧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区水利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落实人员和经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活动。请各地及时将宣传动态进行上报,并于4月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包括各项宣传数据)以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水利局政策法规处。
邮箱:slzfc@nj.gov.cn
附件:1、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苏水政[2009]10号)(略)
2、南京市水利局3.22世界水日宣传纪念活动方案
二○○九年三月九日
附件2:
南京市水利局3.22“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宣传纪念活动方案
一、宣传主题
第十七届“世界水日”和第二十二届“中国水周”宣传主题: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保护水资源
二、宣传内容
1. 节水型社会建设
2. 水利重点工作
3. 水法规知识
三、宣传形式(活动)
(一)媒体宣传
1.3.22世界水日当天在《南京日报》专版宣传。(主办部门:政法处;协办部门:办公室、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市三汊河河口闸)
主要工作内容:
(1)主题文章撰写。
(2)介绍水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及服务承诺(图片形式为主)。
(3)简要介绍水利展示馆内容及向市民开放情况(图片形式为主)。
(4)节水知识宣传。
2. 加大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宣传力度(主办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各处室)
(1)对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开展的各类活动的跟踪报道。
(2)在世界水日前后两周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集中开展水利重点工作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