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2008年全市水行政执法及执法队伍达标建设检查情况的通报
(宁水政〔2009〕76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局属各河道管理处、市水资源管理中心:
为认真贯彻全市水利局长会议和局系统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工作的作用和影响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南京市水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及《关于印发全市水政监察大、中队规范化建设标准及水行政综合执法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去年11月19日至26日,市局组织对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及队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水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较好,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执法基础明显加强,执法网络趋于健全,执法装备水平得到提升,执法服务意识大大增强,执法领域有所拓展,执法与管理互通协调机制基本建立,联合防控体系保持通畅,执法效率提高,执法效果明显。
本次执法队伍达标建设验收中,除市水政监察支队河口闸大队未挂牌外, 全市11个水政监察大队和各大队申报的17个中队中, 有9个大队和17个中队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大队达标率82%,中队达标率40%。
水政监察队伍建设考核排名(前8位):江宁区水政监察大队,溧水县水政监察大队,六合区水政监察大队,南京市水政监察支队长江大队,浦口区水政监察大队,南京市水政监察支队滁河大队,雨花台区水政监察大队,栖霞区水政监察大队。
水行政执法工作考核排名(前8位):溧水县水务局,江宁区水利局,六合区水利局,雨花台区水利局,浦口区水务局,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南京市滁河工程管理处,栖霞区水利局。
二、主要成效
一是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权力阳光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是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推进阳光政务的重要内容。截止目前,除高淳县外,其他区县水利(务)局都制定了相关的政务公开制度,并全面完成行政权力的梳理工作,六合、浦口、溧水等部分区县已经实现权力网上运行;局直属单位和大部分区县水利(务)局都能将一些重要的内容进行公开,特别是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相关制度、联系电话、投诉举报途径等重点执法内容进行公示,还将部分执法公示延伸至基层水政监察中队(水利站、堤管所等),方便群众办事,便于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