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下达南京市城乡水环境治理“2234”计划水利系统2009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
(宁水资〔2009〕66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市长江河道管理处、市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处、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
为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水利部门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重要水体保护、河道水系整治、建立和完善引水补水机制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推进实施三年城乡水环境治理“2234”计划,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南京市城乡三年水环境治理“2234”计划2009年目标任务》的统一部署,现制定“2234”计划水利系统2009年度目标任务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铁腕治污、科学治水的要求,贯彻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三水统筹”的理念,注重水资源的水质、水量双重保护,把水资源和水环境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以考虑,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汛保安、保障生产、生活供水和改善生态的多重功能,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重。进一步提高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加强对重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进一步提升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水平,加大河道疏浚整治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对水利部门提出的各项水环境治理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河道清淤疏浚整治工作力度,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完成栖霞区三江河(3公里)、雨花台区板桥河(3公里)、江宁区中心河(3.5公里)、高淳县固城湖(20万立方米)、高淳县城区河道(5公里)、漆桥河(3公里)等通江通湖河道的整治清淤工程;完成高淳县茅东闸保水蓄水工程;完成一批县乡、村庄河道疏浚整治。(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水利(务)局)
(二)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整治水源保护区。结合沿江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水源地整治成果,进一步清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无关设施。加强对夹江饮用水源地的安全巡查,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污染源搬迁工作,消除夹江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长江河道管理处、相关区县水利(务)局)
(三)做好配合协调工作,推动生态引水补水常态化。协助有关部门,根据河道生态和景观水位的需要,对外秦淮河实施生态引水补水。(责任单位: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市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处、溧水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