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雨花台区板桥河板桥新城段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水规〔2009〕63号)
雨花台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我区板桥河板桥新城段综合整治工程的请示》(雨水[2008]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板桥河为我市一条通江河道,流经江宁、雨花台区,流域面积120平方公里,河道长15公里。板桥河中上游段多年未经整治,存在河道断面不足、河床淤积、堤顶高程不够、迎水坡冲刷等防洪安全隐患,随着板桥新城的快速发展,提高该区域防洪能力,对板桥河实施整治是十分必要的。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先期实施板桥河板桥新城段(新建绿洲东路桥~K13+535)450米河道整治是可行的。
二、工程标准及主要内容。基本同意所报工程可研报告,板桥河板桥新城段(新建绿洲东路桥~K13+535)450米河道整治按50年一遇标准治理,堤防等级为2级,设计水位为11.91米(吴淞高程,下同),堤顶超高1.1米。主要内容为河道拓浚450米、堤防达标和迎水坡护砌844米以及防汛道路、绿化建设等。
三、工程设计。考虑河道防洪、景观等要求,基本同意河道底宽30米、河底▽5.0米、迎水坡坡比1:3、背水坡坡比1:2.5~1:3;堤顶宽不小于6米、土堤顶▽12.5米,上设0.5米景观挡墙;堤顶沥青道路宽5米。
四、工程投资。核定该工程投资估算751.9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50万元,经费已在《关于下达2006年省预算内统筹地方水利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宁水管[2006]380号、宁财农 [2006]1102号文)中下达,其余经费由你区自筹。
五、项目法人及项目招标。工程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必须实行项目法人制、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该项目由你局组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设计文件编报、资金筹措、建设管理等工作。原则同意工程可研报告提出的招标计划,详见“招标核准意见表”。
接文后,请你局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在初步设计中应进一步复核堤防安全稳定,优化堤防断面设计。初步设计报告由你局审批,报我局核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