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溧水县古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变更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09〕64号)
溧水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古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要求变更设计的请示》(溧水务[2008]143号)收悉。经与省水利厅商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由于大坝前期水下勘测结果与实际不符,同意将原批复中迎水坡护坡下限由原设计“38.00米”变更为“38.50米”,保留高程40.20米处平台,平台宽度为2.40米。高程38.50米~坡顶间的护坡型式:表层为C20素砼护坡10厘米,其下为碎石找平层8厘米及经清理整平的原干砌块石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