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阶段性调整省环境保护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驻垦区环保局:
为便于工作联系,现将厅领导阶段性调整分工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厅长李平:
负责全面工作;
分管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省厅驻垦区环境保护局,联系环保联合会。
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海成:
中央党校学习。
党组成员、副厅长国元:
分管科技标准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防治处、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联系环评协会、环境科学学会;
协助项目单位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厂建设。
党组成员、副厅长富亚峰:
负责信访、应急工作及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工作;
协助李平厅长分管机关财务工作;
分管办公室、宣传教育处、信访办、监测处、机关党委、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监察总队、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中环报黑龙江省记者站、省环境信息中心、直属环境监测站、省环境物资供应站,联系环保产业协会、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省纪委驻环境保护厅纪检监察室;
负责基建办工作。
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蕾:
在我厅挂职期间负责综合管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协助国元副厅长分管污染防治处工作。
副巡视员李北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