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企业培训师等8个职业 高级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9]60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加强高级考评员队伍建设,做好全国、全省统考职业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我中心将于9月在广州举办企业培训师等8个职业工种高级考评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职业(工种)
本期培训开设的项目有企业培训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职业指导师、公共营养师等8个职业。
二、培训内容
1.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理论和法规政策;
2. 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
3. 近年来我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基本情况;
4.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程及考务管理规定;
5. 高级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要求;
6. 本职业的鉴定标准、鉴定规范以及鉴定程序、评分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等。
三、培训对象
参加本期培训班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从事并熟悉本专业工作;
2.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3. 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考评经验,并取得考评员资格一年以上。
四、证卡
经参加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高级考评员证卡,作为今后受聘高级考评员的资格凭证。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每人50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证书办理费),学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食宿标准为每人175元/天,走读学员午餐标准每人35元/天(餐票须当天早上10点前在酒店前台购买)。
六、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报到时间:9月17日下午报到,18日-20日培训学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