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转发部鉴定中心关于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全面采用智能化考试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9]71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全面采用智能化考试的通知》(人社鉴发[2009]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各市鉴定中心及考试站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到全面采用智能化考试的重要性,按照部鉴定中心的通知要求,做好各考场的考试系统配置及技术对接等基础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启动智能化考试的时间及模块
从2009年12月1日起,我省高新技术考试将全面采用智能化考试系统。原则上,除少数尚未具备智能化考试系统的考试模块(附件2)外,具备使用智能化考试系统的考试模块(附件1)将不再使用人工组卷和阅卷方式考试。
三、考务管理工作及要求
(一)考场设立。报考人数达到30人或以上的,考试站可向省(市)中心申请借用智能化考试系统和在站内设立考场;报考人数未达到30人或未申请设立考场的,则由省中心统一安排考场。ATA智能化高新技术考试站设立考场则不受报考人数限制。
(二)考试安排。今年考试时间请按照《关于我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实行定期鉴定的通知》(粤劳职鉴[2009]12号)文件执行。我中心每年11月公布下一年度的考试时间安排。
(三)考试数据上报及阅卷。考试站须把考试数据刻录成光盘并封存好,在考试结束72小时内上报省中心,由省中心集中阅卷。
(四)考评员派遣安排。到各考试站监考的考评员应从省中心提供的考评员信息库中挑选,并严格执行考评员回避和轮换制度,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考试站负责联系、接送和支付考评员劳务报酬,支付标准为200元/场。
四、联系方法
有关考务问题,请与省鉴定中心业务拓展科联系,联系人:潘飞;联系电话:020-83342561;联系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五楼,邮编:510115;电子邮箱:citt@gdost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