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室内装饰设计人员等8个职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室内装饰设计人员等8个职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9]67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做好全省日常鉴定工作。经研究,我中心将于12月在广州举办室内装饰设计人员等8个职业(工种)考评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职业(工种)

  本期培训开设的项目有室内装饰设计人员、汽车营销师、保健按摩师、模具设计师、保育员、西式面点师、数控车工、仓库保管工等8个职业。

  二、培训内容

  1.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理论和法规政策;

  2. 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

  3. 近年来我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基本情况;

  4.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程及考务管理规定;

  5. 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要求;

  6. 本职业的鉴定标准、鉴定规范以及鉴定程序、评分标准等。

  三、培训对象

  参加本期培训班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熟悉并从事本专业工作。

  2. 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3. 具有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含三级)以上或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考评经验。

  四、证卡

  经参加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考评员证卡,作为今后受聘考评员的资格凭证。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每人45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证书办理费),学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食宿标准为每人175元/天,走读学员午餐标准每人35元/天(餐票须当天早上10点前在酒店前台购买)。

  六、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12月17日下午报到,18日至20日培训学习,具体内容详见考评员培训班时间安排(附件1)。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