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挂职服务和跟班学习人员所在单位、各县(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卫生局要在《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挂职服务人员考核表》、《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跟班学习人员考核表》上认真填写鉴定意见,并盖上单位公章。
三、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项目实施工作先进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厅根据平时检查情况和各单位的总结共同评定,名额为2-3个。
(二)挂职服务和跟班学习先进个人,分别由挂职服务所在市县和跟班学习所在单位推荐,推荐名额分别不超过2名。填写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四份,书面先进事迹材料一份,由所在县(市)、单位填写。
四、做好第五期项目启动准备工作
为了做好第五期项目的准备工作,各有关县(市)要按照《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卫生厅<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部和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卫人[2005]40号)和《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工作项目管理措施的通知(琼卫人[2007]2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填写《海南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市县卫生人才支持需求表》和《海南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市县派出跟班学习和挂职人员推荐表》(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市县组织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印章。
上述有关材料和表格请于7月26日前报送省卫生厅组织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st408@163.com。
联系电话:65388331、65388650(传真)
联系人:王宝元
附件:1. 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挂职服务人员考核表(略)
2. 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跟班学习人员考核表(略)
3. 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挂职服务人员先进个人推荐表(略)
4. 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跟班学习人员先进个人推荐表(略)
5. 海南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市县卫生人才支持需求表(略)
6. 海南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市县派出跟班学习和挂职人员推荐表(略)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