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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附件1:
  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样表)

  填表部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学校名称

姓名

出生年月

 

现从事专 业

 

最后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

职务

主要业绩成果(100字以内)

 

 

 

 

 

 

 

 



  注:1. 本表主要业绩成果栏主要填写申请人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成果,字数限于100字以内,超过要求的视为填写不合格,须重新填报。
  2. 现从事专业,是指申请人现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与所在学校设置的现有专业相对应的某一具体专业,必须与申请人所在学校设置的现有专业中某一具体专业名称相一致。

  附件2:
  学校专业建设情况一览表

  学校名称:     填表部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学校现设置的所有专业名称

是否校级重点专业

(特色、精品、示范、教改试点)

是否省级以上重点专业

(特色、精品、示范、教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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