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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暨“省民生工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的通知

  (六) 宣传与信息报送。各级卫生、残联要大力宣传开展项目工作情况,提高广大贫困白内障患者知晓率,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人民群众心中。

  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每两月要报送2010年度项目进展情况,并填报项目执行进度表(附件4)。项目定点医院要及时将贫困患者手术信息逐例录入“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并在手术经费来源中注明名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定点医院按规定填报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卫生厅将根据上报的信息和项目管理情况,适时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白内障信息录入系统录入情况为工作完成情况的依据。

  四、考核与评估

  (一)各市要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挪用项目资金。

  (二)2010年项目年终质量考核、资金管理、筛查病员等按照省民生工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有关文件和要求执行。

  各市卫生局、残联要认真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并每两月报送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

  (三)卫生厅、财政厅、省残联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对全省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征求患者和群众意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适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手术定点医院和基层残联的指导和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单位负责人以及上级主管领导的责任。

安徽省卫生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2010年全省项目手术任务分配表

序号

人口数(万人)

实际分配数(人)

1

合肥

486.1

1100

2

芜湖

230.8

450

3

蚌埠

358.3

650

4

淮南

240.9

450

5

马鞍山

128.1

300

6

淮北

215.8

450

7

铜陵

73.9

200

8

安庆

613.9

800

9

黄山

148.3

500

10

阜阳

987.8

1800

11

宿州

626.1

900

12

滁州

447.4

850

13

六安

701.6

1200

14

宣城

276.8

800

15

巢湖

456.8

700

16

池州

158.9

350

17

亳州

588.8

1500

合计

 

6740

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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