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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林业局等关于印发《2010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十三)其它
  温棚果树花卉:新发展温棚果树、花卉1万亩,每亩给予苗木补贴200元,同时享受林业贴息政策。
  五、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扶持环节和方式
  围绕三大示范区建设,以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为抓手,以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突出产业化经营模式,引领特色优势产业优化升级,推动现代农业上水平。
  1、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市县(区)为主、部门联动、分级管理”的原则,突出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科技支撑、综合配套、机制创新,整合现有资源,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重点支持示范基地基础设施、机械设备、良种引进、技术示范推广、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市场开拓、公益展示示范以及首席专家工作经费等环节,并实行以奖代补,奖励政策另行制定。
  2、按照“一个产业、一支研发队伍”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院地合作、所县共建、农企联合、产学研结合”的运作机制,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设施研发、引进和示范推广。继续加强宁夏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围绕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项目主推技术,重点支持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和基本研发费等。
  3、加快推进宁夏园艺产业园建设,打造集科技开发、科学普及、技术培训、优良品种繁育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多功能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对2008年确立的22个林业示范园区每个继续补助5万元。2010年新增20个林业示范园区,每个补助10-20万元。
  六、龙头企业扶持环节和方式
  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升级工程实施意见》,按照“一个特色优势产业,一个支柱型龙头企业”的要求,整合资源、聚集优势,高强度扶持、超常规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力争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5家、超5亿元的10家、1亿元的50家,带动我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团化、集群化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提质、扩量、增效,打造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新优势。
  (一)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龙头企业以及成长性好的自治区龙头企业使用贷款、引进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技术改造,投资总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给予以奖代补。
  (二)支持龙头企业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的产前、产中、产后建设,重点支持企业自建基地、苗种繁育、质量检测、物流配送、高新产品深加工和冷链储运体系建设,综合考核达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奖励。
  (三)扶持中小型龙头企业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自治区龙头企业和成长性好的市级龙头企业开展ISO9000认证的,每个补贴1.5万元;开展GMP、HACCP、ISO14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每个补贴2.5万元。对2009年已确认的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未完成项目纳入2010年项目予以扶持。
  (四)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支持龙头企业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计划和攻关项目,对主持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发明专利,并发挥效益的,每项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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